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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75起非法占用耕地和乱建房屋的案件

2020-12-01 09:36   来源: 互联网

河南省林州市马某之后,占用了河南省乌龙镇泽西村0.04亩耕地建设车库。近日,重庆市玉北区孔非法占用大城镇大城村30平方米永久性基本农田建筑房屋,并以资源部为典型案例公开通知。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从0.04亩到30平方米,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了75起"小规模"非法占用耕地和乱建房屋的案件,其原因在于坚决遏制新建随意耕地的建设,绝不允许有限的耕地资源被"侵占"。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颖指出,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禁、严查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卫星遥感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更好地帮助各地方及时发现和处置卫星遥感监测。要通过重点抽查、上市监督、公告、监督意见的发布、采访问责等措施,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的职责,严格监督,坚决遏制建设新的不分青红皂白的耕地。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


无论大小,它都必须拆除。


今年7月,邓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非法占用江口镇茶陵村0.16亩耕地,政府拆除了邓的房子。李某非法占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丽玉村0.18亩耕地(只奠定了基础)。新田县自然资源部门向建头镇政府通报了李某的违法建设,镇政府拆除了李某的房屋;赵某非法占用安徽省阜阳市富南县的永久基本农田0.23亩,洪河桥镇政府于8月拆除了赵家。


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35起非法占用耕地和乱建工程的案件,其中大部分是村民非法占用耕地自建房屋,违法面积不大,其中28起涉及非法占用1亩以下耕地,有的非法占用的耕地仅几亩,有的甚至超过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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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自然资源部再次公开通报了40起非法占用耕地和乱建房屋的案件,不仅数量增加,而且大多数情况下的非法面积甚至更小,甚至以平方米为单位:


今年7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办事处非法占领了仙利墩村、仙里墩村、100平方米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铁道保护站。同州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同一月份下令自行拆除和整改这条街道。2020年10月,地面建筑被拆除,土地恢复原状。


今年8月,重庆市玉北区香港玉北区大城镇大城村30平方米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建设房屋被非法占用。同月,玉北区规划局发布了一份整改通知。10月,镇政府拆除了住房机构。


今年10月,海南省灵高县王某非法占用5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基础。由于违宪,多文镇政府拆除了王某的房屋。


法治日报"记者在梳理了40起案件后发现,31起案件的违法面积按平方米计算,最小的违法面积仅为30平方米。


除这些"小微"案外,还有75起非法占用数十亩土地的案件。2020年8月,陕西省宝鸡市梅县宏远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领梅县寿山街乐北村五批75.3亩耕地建设标准化厂(基础)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通知,在75起案件中,不论违法面积大小,基本上依法拆除,土地恢复原状,有的已恢复耕地。


一个月内,自然资源部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违法占用耕地和房屋建设情况。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介绍,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地仍存在乱占耕地、乱建房的现象。近日,自然资源部卫星执法遥感监测发现,涉嫌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较大,甚至有的省份存在严重问题。


“有的省份发现并处理了上百起甚至更多的新占用耕地用于保障房建设,有的省份对遏制新占用耕地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崔莹说,截至11月15日,新占用耕地和房屋上报处置的数量已达10万户有的地方小到零,其中黑龙江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为零;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湖南、陕西、青海、宁夏上报处置数为个位数;有的省份未上报典型案件,如山西、黑龙江、上海、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报送的典型案例数为零。


据崔莹介绍,今年国家自然资源监管机构在土地例行督察中作出部署,及时上报,督促地方严肃查处新增耕地建房问题。在上报的75起案件中,有的是督察发现的新问题,“这也说明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举报不积极等”。


崔莹认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还有一些原因。但群众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导致违法违规;一些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今年7月“八不准”通知要求不了解,对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不清楚,并没有申请用地;有的已经申请,但基层地方政府没有批准,或者不知道如何审批。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崔莹说,只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社会财富损失才会相对较小。房子一旦建成,就很难处理,社会财富的损失也会很大。


此外,一些地方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据崔莹介绍,目前,仍有13个省省级保障农村村民住房用地需求的合理用地尚未下达。部分实施细则已在省级下发,但各镇、县、区及有关部门未按新规定批准用地。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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